第(2/3)页 我在床上坐了很久,听着外面完全安静下来。起身检查房间:没有摄像头——至少肉眼可见的没有。浴室和衣帽间也正常。窗户如他所说,只能推开一条缝,而且外面是玻璃花园,再外面是……百米高空。 我洗了个澡,水温确实精准得可怕。护肤品甚至是我惯用的那款小众品牌,连批号都是新鲜的。 换上睡衣时,我看着胸口那个小小的“昼”字,感到一阵荒谬。 十年。 秦昼用了十年,从一个偏执的少年,长成了一个偏执的……建筑大师。他建的不是房子,是一个以我为原点的宇宙,在这个宇宙里,所有物理法则都服务于一条:林晚意属于秦昼。 吹干头发后,我试着开门。门确实没锁,走廊亮着柔和的夜灯。 我走出去。二楼有三个房间,主卧、次卧,和一个书房。书房门虚掩着,里面有光。 推门进去,我愣住了。 这不是书房,是个小型放映室。墙上挂着一百寸的屏幕,屏幕下方是整面墙的蓝光碟片架。我走过去随手抽了几张——全是我参与过的纪录片,从学生时代的习作,到最新的《荒原之眼》。甚至有一些我早就丢失的素材带,也被转制成了数字格式。 屏幕旁边的书桌上,放着一本摊开的笔记本。 我走近,看清了内容。 那是秦昼的笔迹,日期是十年前,我妈葬礼那天。 10月23日,雨 姐姐今天哭了。我想抱她,但她推开了我。 她说要去美国,去很远的地方。 我说我会等她。 她笑了,笑得很苦,说“小昼,别等,过你自己的生活”。 她不懂。 我的生活就是她。 从她十五岁为我挡下那一刀开始,就注定了。 我会等她。 我会变得足够强大,强大到能保护她,强大到她不需要去任何“很远的地方”。 等她回来,我们就再也不分开。 指尖在颤抖。 十五岁那件事……我以为他早就忘了。 那年秦昼十四岁,被校外的混混堵在巷子里要钱。我刚好路过,想拉他走,推搡中有人掏出水果刀。我把秦昼护在身后,后背挨了一刀,伤口从肩胛骨划到腰侧,缝了二十八针。 我记得秦昼当时吓傻了,一直哭,一直说“姐姐对不起”。 后来混混被抓了,我养了三个月的伤。秦昼每天放学来我家,给我补课,念小说,削苹果——削得坑坑洼洼,但坚持要亲手削。 再后来,伤好了,疤留下了。 我也就慢慢忘了。 原来有人没忘。 第(2/3)页